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找准党建工作与公安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平安区公安局聚力党建带队建“十个一”工作机制,不断提升队伍管理精细化水平,真正让党的理论在警营学起来,作风建设在警营严起来,能力素质在警营强起来。
一日一阅读制度
全体党员民辅警每天阅读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内容。局党委、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民辅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软件和“共产党员”“青海党建”“平安组工”“掌上平安”“海东平安公安”等微信公众号以及报刊书籍等学习载体,深入开展阅读浏览学习,并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每位党员民辅警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真正把思想理论武装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民辅警。
一周一学习制度
每周结合工作实际和党员民辅警学习需求,设置学习内容,组织“初心课堂”专题学习,专题学习既可以是党务知识也可以是业务知识。各党支部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业务例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学习主要采取领导领学、党员民警讲学、集中研讨等形式进行;结合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制定周五自学计划表,深入领会每个专题的内涵和相关论述,研讨对专题内容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升党员民辅警党性修养及业务能力。
一月一主题制度
各党支部每月确定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主要组织党员民辅警开展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缴纳党费、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各党支部根据不同警种党组织功能定位,在主题设计上更加突出“党味”,在内容安排上更加贴近实际需求,在组织形式上更加灵活生动,防止活动“娱乐化”“形式化”;党支部委员会认真研究确定内容,活动内容既可包括奏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缴纳党费、研学党规等常规形式活动,并结合上级要求和自身特色开展学习教育、民主议事、志愿服务、联系服务群众等自选形式活动。
一季一检查制度
每周结合工作实际和党员民辅警学习需求,设置学习内容,组织“初心课堂”专题学习,专题学习既可以是党务知识也可以是业务知识。各党支部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业务例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学习主要采取领导领学、党员民辅警讲学、集中研讨等形式进行;结合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制定周五自学计划表,深入领会每个专题的内涵和相关论述,研讨对专题内容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升党员民辅警党性修养及业务能力。
一年一评议制度
局党委每年要听取各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并对其进行评议,各党支部每年要对全体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局党委每年年底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并听取各党支部一年以来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并开展评议工作;各党支部按照局党委开展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要求,组织党员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一事一谈心制度
党员民辅警遇有重大事件时,党支部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党支部在党员民辅警工作发生变动、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进行交流谈话;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进行提醒谈话;面临重大困难挫折时进行关怀谈话;取得成绩、受到表彰表扬或重用时进行勉励谈话;受到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失联党员重新纳入组织管理时进行教育谈话。采取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方式进行沟通交流,谈心谈话坦诚相见,留存必要记录。
一类一培训制度
对不同对象每年至少开展1次集中培训。局党委针对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新党员、党员发展对象、全体党员民辅警,结合我局党员民辅警队伍建设实际,分类开展党员民辅警教育培训工作,从不同角度精准提升培训对象能力,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民辅警队伍。各党支部以局党委培训教育为依托,结合各自警种实际需求开展培训教育工作。
一岗一职责制度
各党支部明确委员和党员岗位职责并认真履职。局党委制定党支部书记履职对责清单及考核评定细则,明确不同岗位职责范围。各党支部参照局党委印发的履职对责清单的主要内容和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所属党支部委员履职对责清单及考核评定细则,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每名党员个人履责事项清单,确保明确岗位职责全覆盖。各党支部对履职对责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考核评定,并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
一创一评优制度
积极开展创先争优、评比表彰工作。局党委要着力创建党支部示范点,选树党员民辅警先进模范,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每年开展以“1个先进党支部、15名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干部)”为主要内容的党建创优工程;每年有针对性的组织先进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员、党务干部赴先进地区学习观摩,进一步拓宽党建工作思路,强化党建工作水平。
一人一档案制度
开展党员民辅警积分管理制度,并以积分制管理制度为依托,形成每名党员民辅警的量化考核档案。党员民辅警积分评定主要包括日常积分、民主评议、党支部评定和党员民警自评,通过建立党员民辅警积分台账,对照管理细则全程记录、逐项计分,定期公示积分,积分评定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年底根据积分对党员进行奖惩管理;通过实行党员民辅警积分管理,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的新平台,建立完善科学的党员民辅警评价考核体系;对表现突出,积分评定等次较高的非党员民辅警,将积极向党组织推优,作为重点培养对象优先入党。
签发 | 贾希波
审核 | 韩永建
编辑 | 祁先红
来源 | 政工监督室(张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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