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建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率,浙江省住建厅制定了《浙江省住建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8年12月10日经浙江省住建厅厅务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办法中规定,科研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 科研项目应当具有科学意义、实际意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符合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需求。
2. 科研项目应当由科研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并按照项目管理规范进行组织和管理。
3. 科研项目应当由科研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和评审,并按照项目管理规范进行审批和验收。
4. 科研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并遵守科学伦理和学术道德的要求。
办法中还规定,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率。同时,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科研项目负责人和研究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科研项目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总结起来,浙江省住建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为科研项目的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有助于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率,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浙江省住建厅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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