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新疆新闻9月18日电(张艺凡)为加强财政衔接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乌苏市财政局突出四个环节,落实全面绩效管理。
突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财政衔接资金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原则,夯实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设定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要求各项目主管单位认真履行衔接资金项目绩效审核责任,坚决杜绝以小报大,实施条件不成熟等浪费财政衔接资金的现象发生,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突出目标设定,科学合理设定财政衔接资金绩效目标。各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必须根据市乡村振兴规划和项目地的资源禀赋及客观条件,设定项目绩效目标,目标必须指向明确,重点突出,能清晰反映项目的核心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必须细化量化,定量表述,定性指标要具有衡量性,同时必须符合客观实际,综合考虑成本和效益的对比,使绩效目标切实可行。
突出实施监控,大力推进财政衔接资金绩效实施监管。各项目主管部门协同财政部门,对衔接资金绩效实施过程进行实时监控,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的办法,随时跟进项目实施的过程,对绩效目标进行监控,发现有偏离目标的现象,迅速查找原因,及时纠正,确保财政衔接资金效益和项目成效。
突出事后评价,全面开展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绩效评价采用点面相结合的办法,在项目实施终了,项目实施单位对每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指标完成情况、是否偏离及其原因、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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