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重要论述,着力为推动青年人才成长成才创造条件,山东省社科联组织开展了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团队申报推荐工作。在各单位申报、市社科联推荐基础上,经研究,设立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团队50个。为加强对青年人才团队的宣传推介,充分发挥青年人才团队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陆续在省社科联官方微信公众号和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社科频道对青年人才团队进行宣介。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适用问题研究”团队
团队成员:张玉东、王超政、孟琦、张龙、苗壮、黄茂醌、李阳阳
研究方向:知识产权侵权、环境侵权、侵权责任法、法理学、民事诉讼法、刑法
所在单位:烟台大学
推荐单位:烟台市社科联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适用问题研究”团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侵权责任法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法律适用研究为导向,形成了包括侵权责任法基础理论、比较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侵权责任法与地方法规的协同适用、侵权责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协同适用及侵权责任法与刑法的协同适用等多个稳定的研究方向。重点探寻构建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自主知识体系,破解侵权责任法在适用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旨在产出一批符合中国实际的侵权责任法成果,为侵权责任法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提供智力支持,助力我国法治建设。近年来,团队承担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司法部课题、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各类科研课题30余项,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近100篇,出版著作15部,对策建议报告获省部级领导批示2篇,获中央部委采纳3篇。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适用问题研究”以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相关规定的法律适用为研究对象,系统梳理侵权责任编适用中的疑难问题,以实定法为基础,针对司法实践中的争议问题,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具体解决路径,为侵权责任法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团队成员简介
张玉东
团队带头人
张玉东,男,1981年10月生,辽宁海城人,法学博士,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烟台大学中欧侵权法研究院执行院长、欧洲侵权法与保险法研究中心成员(member)、山东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入选人员、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近年来围绕侵权责任法的适用问题以及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立法问题展开系统性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项,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1项,山东省教育厅课题2项,出版译著1部、合著2部,参与撰写“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专家建议稿2部,在《现代法学》《法学论坛》《法制与社会发展》等刊物发表文章30余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转载4篇,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厅级一等奖2项。
王超政
团队核心成员
王超政,男,1984年2月生,山东济宁人,法学博士,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院文化产业法研究中心主任、烟台市莱山区法学会副会长、烟台市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近年来围绕知识产权法、网络法展开系统性研究,主持并完成司法部课题、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等科研项目5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出版专著1部,在《私法研究》《法学杂志》等刊物发表论文10余篇,获山东省法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
孟琦
团队核心成员
孟琦,男,1984年5月生,辽宁朝阳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烟台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黑龙江省林区检察院顾问委员、烟台市法学法律人才库专家、烟台市立法研究院专家。近年来主要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族区域环境法治两个主题展开系统性研究,主持山东省、黑龙江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省市级项目10项,参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国家立法工作3项,主持省级地方立法论证及草案草拟工作3项。出版独著学术专著1部,合著2部,参编教材3部,在《人民论坛》等刊物发表文章10余篇,荣获中国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三等奖各1项。
张龙
团队核心成员
张龙,男,1989年8月生,山东潍坊人,法学博士,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烟台大学数字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近年来围绕数字法治和道路交通事故侵权等开展系统化研究,主持中国法学会项目、山东省社科项目等省部级科研项目4项,厅局级科研项目4项,出版著作3部。在《法律科学》《当代法学》《法学论坛》等国家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20篇。提交的对策建议报告获省部级领导批示2篇,获中央部委采纳3篇。获国家级教科研奖励8项,获省部级教科研奖励5项。
苗壮
团队核心成员
苗壮,男,1989年12月生,河南济源人,法学博士,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烟台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近年来围绕地方立法相关问题展开系统性研究,主持并完成中国法学会、山东省人大等省部级课题2项,出版专著1部,在《中国行政管理》《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
黄茂醌
团队核心成员
黄茂醌,男,1989年4月生,湖南郴州人,法学博士,烟台大学法学院讲师,烟台大学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交叉研究中心研究员、烟台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近年来围绕多数人诉讼、公益诉讼等领域展开系统性研究。作为主研人参与国家社科基金1项、省部级课题1项。在《法治研究》《河北法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
李阳阳
团队核心成员
李阳阳,女,1991年10月生,山东曹县人,刑法学博士,烟台大学法学院讲师。近年来围绕财产犯罪、数据犯罪等刑民交叉问题展开系统性研究,主持并完成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1项,参与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1项,出版专著1部,在《重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学术研究》《甘肃政法大学学报》等权威期刊发表论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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