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日报
本报讯 日前,贵州省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对全省小微企业缴纳的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促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贵州省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均可享受此项优惠政策,相关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划型标准,以2011年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根据通知,省各产业(行业)工会所属国有企业,按省市县分级管理的供电、邮政、公路运输、电信通信等基层工会,工会经费暂按原分成政策执行。根据有关要求和规定,结合贵州金融业企业发展情况,目前暂不对省内经营货币银行服务、非货币银行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及其他金融业的小微企业执行工会经费退返政策。
按照贵州省总工会与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的职责分工,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已在金税三期征管系统中,抽取了今年一季度符合全额返还条件的小微企业名单共44608户,涉及返还的工会经费约1.39亿元。
目前,工会经费返还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已将符合全额返还条件的小微企业名单及已缴工会经费费额推送给贵州省总工会,贵州省总工会正按工会隶属关系将名单下发到各市州和省产业(行业)工会,督促各级工会将小微企业缴交的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按时返还给企业。
对新办企业符合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全额返还条件的,通知要求由企业按照“先征收后返还”原则,向所属上级工会或所在地县级总工会申请,并在接受申请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返还。
根据测算,全年将有超过5万户小微企业享受此项优惠,返还工会经费超4亿元,占上年全省税务代收工会经费总额的28.9%。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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